贫困户背不动豪华广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9:54 现代快报 | ||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建设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安徽省五河县却要建设一个大型文化休闲广场。拆迁户大多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吃低保的城市贫民。最近他们纷纷向记者哭诉,担心被县里强拆后无家可归。县城要建大广场 五河县城呈“井”字形四条主干道的中心,除民居、商店和办公楼外,有一个体育场。它是这个“全国体育先进县”县城里唯一的运动场所。足球场、篮球场、溜冰场等一应俱 6月26日,体育场门口的一则公告使居民施左昌如坠冰谷。这则五河县政府《关于注销青年圩综合开发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通告》写道:县政府研究决定,注销青年圩综合开发范围内方兆义等户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左昌家的房子也在注销之列。他说:“按照《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把被拆迁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县里还没和我们谈过补偿、安置,土地使用权证还在我们手里,怎么能一纸公告就注销了呢?”从这一天开始,他就和邻居们多方反映、四处奔走。 这一切,源于五河县的一项重大“形象工程”建设计划。五河县委决定今年实施青年圩文化休闲广场项目,拆迁体育场及周边191户居民、25家单位,占地约5.6公顷,计划投资7000多万元。项目简介上写着,这是“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县城的标志性形象工程”,“为体现规划高起点,邀请全国一流设计单位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广场构图主要由莲花喷泉和下沉式广场两处主要景观构成”,“建成后将成为皖北地区乃至安徽省内县级城市中最大规模的商务中心和品位最高的中心广场”。拆迁户提出质疑 今年3月份,县里和外省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由这家房地产商开发5.6公顷土地,付给县里土地转让费2900万元,如果开发商在这里建一家三星级或三星级以上酒店,县里将返还200万元出让金。据县建设局局长刘昕介绍,县里计划拿700万元左右建喷泉、沉降式广场等设施,500万元征用城关村的100亩土地建新体育场的一期工程。这个新体育场总投资2000万元左右,除这500万外,其余资金县里还拿不出来。 拆迁户们对这项工程的质疑,除了认为程序违规等具体问题外,更多的是在责问“国家不允许再建大型城市广场这样的形象工程,五河县怎么还在顶风上?”县里一位领导是这样回答的:国家是不允许用财政的钱建广场,而我们这个项目财政没拿钱,用的是“经营土地”的收益,我看过文件,是说禁止建“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并不是说所有的形象工程都不允许建。 拆迁户们则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卖地收入难道不是政府的钱吗?动辄“最大”、“最高品位”,不是沽名钓誉是什么?至于有没有“劳民伤财”,到拆迁户家里看一看、和他们聊一聊就清楚了。贫困户雪上加霜 五河县领导认为,他们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比较高的,住户平均每平方米达到510元。而众多拆迁户却认为县里的补偿标准很低,因为这一区域是五河县城的黄金地段,由于房屋差距较大,拆迁户们拿到的补偿高的在10万元以上,低的只有几千元。而拿低补偿的,恰恰绝大多数都是承受能力极低的贫困户。据了解,拆迁户中大多数人是下岗或没有固定工作的,其中部分人每月只能拿30元的低保金。 小圩区原区委书记张道隆对记者说:“我想不通的是,老百姓生活都没头绪,你改造旧城给谁看?按这补偿标准,多数老百姓是买不起房子的。”县物价局原局长李景春说,五河县商品房均价在每平方米800元左右,开发商们在知道县里要大规模拆迁之后,又纷纷提价,租房的也提高了租金。 居民韩秀英含泪告诉记者:“我每月退休金80块钱;老伴80岁,参加过淮海战役、抗美援朝,退休金一个月300多元。前几天单位领导一天几遍逼我们签协议,暗示如果不签退休金就没法保证。签字第二天就有人来拆房,我快叫他们逼疯了。儿子、媳妇4口人都下岗吃低保,拿这补的4万多块钱以后怎么过日子啊!” 患有二级肢残的郑献水说:“我失业快3年了,没吃上低保,一家三口靠老婆打工每月挣的200块钱过日子,小孩还要上学。我请拆迁办的人帮我租房子,他们找的是一间破得不成样子、眼看也要拆迁的房子,里面住的人还不愿意让。” 64岁的陈淮英、65岁的卜永和、86岁的凌已娟……居民有的已经签了协议,有的还在“顶着”,但对即将面临的拆迁他们都怀着深深的惶恐。他们几乎每家都有好几个人下岗、吃低保。在他们的心里,根本不奢望“住得好”,“住得下”就满足了。干部们的委屈与困惑 五河县财政非常困难,大量工厂倒闭、停产,农业多次受灾,今年淮河水灾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县乡镇普遍欠发工资,有一段时间县委宣传部靠一位部领导从家里拿了一万多块钱垫办公经费才维持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县里为什么还要耗资建广场? 据主管这项工程的县领导介绍,青年圩广场是五河县的中心地带、黄金地段,但环境非常差,老百姓娱乐休闲也没什么好地方,非改造不可,而且附近有一个商贸城,需要周边环境配套才能提升品位、聚集人气。他认为,这样“经营城市”“经营土地”,还可以带动二、三产业发展,成为五河新的经济增长点,外商要建商贸城、商业步行街和商品房,如果商业发展起来了,有些商品就可以在本地加工。 这些良好的设想在实施中遇到的困难显然出乎他的意料,尽管县里也有为困难户建经济适用房、提供廉租房的计划。他告诉记者,为这个项目他前后大哭了三次,“有时连自杀的念头都有”。他不无委屈、困惑地问记者:“我们确实想为群众做点事、为五河县发展使把劲,可群众怎么就不理解?” 记者同县里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退休干部居文礼说,别说中央早就下文不许再建豪华城市广场这样的“形象工程”,从五河的县情来看也脱离了实际,群众承受不起。退休老人张家銮老泪纵横:“如果县里再不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就会有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县民政局原局长曹殿钊认为,对这些拆迁户一定要妥善安排好,让群众作难了,干部受“委屈”就免不了。给“形象工程”断炊 一个城镇化的“大跃进”正在全国泛滥成灾。拥有15万人口的安徽省六安市叶集镇,搞了个占地100多亩的广场。由于镇里财政紧张,被征土地的农民至今没有得到足额补偿,以致形成一道奇特的景观:一边是号称皖西最大的豪华城市广场,一边是农户透风漏雨的低矮茅舍,而且失地者找不到新的就业岗位,陷入了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的困境。 所谓城镇化,首先应该解决就业、环保、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问题,而不是城市建设水平和质量提高的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 但是一些领导干部却错把手段当成了目标,在追求政绩的心理驱使下,大搞奢华的城镇化形象工程。既然是形象工程,往往就追求“高大全”,讲究“50年不落后”,甚至从县到乡不顾条件地争设各类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抢着圈大院、盖大楼、建中心。一位干部直言,现在谁都想打土地的主意,谁都可借开发之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以地谋财,用地越多,政府手头越活,个人发得越快。这些开发区、工业园区、最大的广场、大型雕塑及标志性建筑物看得见摸得着,因此成了领导干部政绩的最好佐证、往脸上贴金的脂粉。 这种不顾财力的冒进现象贻害无穷。小城镇建设的过于超前和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使巨额投入不仅没有带来相应的回报,反而提高了农民进城创业的门槛,涣散了人气,有些地方甚至唱起了“空城计”;不少投入巨资兴建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中看不中用,严重挫伤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元气;从农业生产来说,无节制地蚕食不可再生的耕地资源,迟早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为什么有些地方的形象工程尽管百姓颇有怨言,却可以照样上马?我认为,这与地方投资决策体制有直接的关系,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搞一言堂,而相对的人大、政协以及财政监督制约不力,致使党政一把手可以拍脑袋决策,动辄启用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的财政资金或银行贷款。这一弊端使形象工程得以出台上马,最终成为败笔。 年前国家财政部长项怀诚表示,对脱离实际的城市广场、培训中心、行政办公楼等非生产性工程及各种名目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财政部门要停止一切形式的支持(见2002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 从财政资金上牢牢卡住,无疑是遏制各种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上马的一剂良方。但是在一把手决策体制下,要落到实处委实不易。除了财政职能部门勇于直言、敢于说不,还要充分发挥人大及财经专门组织的监督制约功能,健全公民听证制度,真正让纳税人有知情权和决策权。同时建立行政错误决策追究制,对那些一意孤行、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失职渎职罪。摘自《中国青年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