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务车实行编制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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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0: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方大丰)日前,长沙市下发了《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小汽车一律实行编制管理,并强调领导干部不许向下属单位借用小汽车。 按规定,长沙市党政机关地厅级单位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小汽车,县处级单位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小汽车。因特殊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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