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见义勇为立法已成当务之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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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2:09 法制日报 | ||
岂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为见义勇为立法已成当务之急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记者孙春英)“制定和颁布全国性见义勇为法律,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这是今天 与会者一致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不同于一般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行为人面临的往往是生与死的考验,付出的是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他们的伤残和牺牲又不可避免地给自身和家庭造成沉重的生活压力。据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牺牲和伤残人员生活情况的调查显示:牺牲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的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生活十分困难、子女就学困难、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占一半以上;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生活困难的占一半,其中生活十分困难、子女就学困难、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占三分之一。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实施了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地市级颁布法律法规的有五十余家。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还对见义勇为与民族精神的关系、见义勇为与文化建设、见义勇为与公民道德建设,以及在青少年教育中如何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处理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研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新闻背景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十年来,共奖励抚恤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81人,颁发奖励抚恤金两千余万元。自2000年以来,对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牺牲和伤残人员困难家庭及其子女实施“扶困助学”工程,为生活困难的359个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庭发放了困难补助金,为173名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就学提供了资助。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见义勇为和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为一大批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者的家庭、子女提供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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