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专家关注“线人”现象:保护“线人”应法律化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3:56 新华网

  昨天《新快报》推出独家报道《烟草制假者活活打死举报人》后,广州及国内多名专家对“线人现象”予以极大的关注,他们认为“线人”作为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特殊群体,为社会的进步作出了特殊的贡献,而且今后“线人”的问题将更加突出,社会有必要对其进行关怀,而处于改革前沿的广东应该首倡对“线人”的保护。

  国家应予“线人”一定补偿

  李建云(法学副教授、高级讲师):从民法上讲,“线人”和有关的工商、公安局等负有特定任务的国家机关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悬赏合同关系。

  虽然“线人”会因此获得报酬、奖金等,但是他们是冒着生命危险,从事正义的事业,是与造假者、罪犯等作斗争,所以这是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合同。国家作为受益方,按照公平原则,如果“线人”因此受伤甚至死亡,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精神补偿。

  对“线人”的保护应法律化

  杨爱斌(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珠江三角洲经济比较发达,而且造假、犯罪活动猖獗,有这样的客观需要,也有经济实力,所以建议广东应该首倡对“线人”的保护。我国对“线人”的保护应该制度化、法律化,要有相应的经费拨款、保护措施、计划等。

  叶强(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法律关于“线人”的问题是空白,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实践中公安、检察机关虽也有一些保护“线人”的措施,但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加大对“线人”的保护力度。如果政府不给予“线人”有力的保护,就会导致群众对“线人”敬而远之,不愿意提供线索或作证,这样也会放纵犯罪活动。

  严惩报复“线人”的行为

  陈长洁(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确切地讲,“线人”这种说法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如果“线人”的行为是为了打假,打击犯罪,那么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且所采取的侦察取证等手段也应合法。“线人”为了取得犯罪线索而受伤或死亡,受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这种行为是严重的侵权和犯罪行为,有关机关应该严惩不贷。(记者 杜宇轩 闻止)(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说一口流利英语,其实不难? MBA联考培训特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第53届世界小姐中国总决赛报名开始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摄像机 减肥 停电装备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性生活中,女性不睁眼睛是在进行性想象。她们将……
非常笑话
病人:我周围的人居然不认可我的身份,气死我了…
图片
铃声
·[周杰伦] 开不了口
·[陈慧琳] 恋爱情色
·[林心如] 投怀送抱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吸引异性
  • 佛罗蒙男用香水
  • 登喜路红瓶的诱惑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千样数码精品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一商人乘出租车外出,汽车在盘山公路突然打滑,司机吓得大叫:刹车失灵,我该怎么…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