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正式签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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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7: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社石家庄8月24日电(记者王文化)一项由31个城市参与的《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近日在河北石家庄市正式签署,这意味着到异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可以在家乡为追讨工资等事宜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城际间法律援助的协作维权。 这几年到异地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一些用工单位和个人故意拖欠甚至克扣打工者工资的现象也屡有发生。由于打工者住所和工作地点不在一地,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帮助 这一协议规定:受援者住所地与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如法律援助申请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前往案件受理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时,可由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与案件受理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协商后代为受理,同时协助办理全权委托手续。案件受理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有关申请和案件材料后,应指派当地律师承办该法律援助案件。对雇主为躲避支付劳务报酬而躲回原籍的,雇主原籍的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提供协作。 这是我国城市间首个为维护打工者权益进行法律援助协作而签署的协议,旨在为进城务工人员编织一张维权网,使他们到签署协作协议的任何一个城市打工,都能处在统一的法律援助体系的保护之下,让外来的有“保护伞”,外出的有“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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