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外来务工者工资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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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8: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陆金宝)新疆昌吉市在全疆率先实施《建设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制度,由政府部门出面和承建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外来务工者工资的发放。从8月6日开始,由昌吉市信访、城建监察、劳动、规划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已开工的工程展开承诺书补签工作。至8月22日,城区内的100余家工程项目全部签完。 据悉,昌吉目前有外来务工者3万多人,承诺书的签订为这些人的工资发放上了 这项制度明确规定,对发包(承揽)工程造价30万以上的项目,由昌吉市建委负责与工程承建方签订承诺书;30万以下的,由昌吉市规划局负责与承建方签订。 承诺书中还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保证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务工者工资。承包方将工程发包给劳务分包方的,劳动合同由分包方与务工者订立,但承包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所有签订承诺书的工程承建方,一旦发生拖欠务工者工资现象,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其承诺方责任,由承诺方承担务工者工资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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