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法律向资格考试中两种牟利行为说“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22: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王雷鸣张旭东)参加资格考试时,考生常常被迫参加强制性的考前培训,购买指定教材,多花了不少的“冤枉钱”。27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向借资格考试牟利的这两种行为说“不”,规定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法律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 法律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有关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将有效制止当前有些部门和个人通过举办此类考前培训和出版指定教材而谋取利益的行为,有利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完)(来源:新华网)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