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也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2:16 京华时报 | ||
作者: 刘吉涛来源: 南方都市报 《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诉讼权利 据《沈阳今报》8月18日报道,只因说了一句“我愿意为他(犯罪嫌疑人孙某)免费做代理”,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面临尴尬处境,不仅饱受非议,还有被事务所解聘 我对孙律师坚持的“为劫匪打官司,不是因为同情歹徒,而是为了尊重法律”的观点深表认同,在他身上真正体现出了一名律师所应有的“职业品质”和“尚法精神”。 从案情上看,的姐被抢后驾车追上“劫匪”并撞“劫匪”,这在法律上如何定性,确实存有争议。争议既存,每个法律职业者都有权针对争议发表自己的观点。从另一个角度讲,正是案件有争议,才为律师提供了发挥自己才华的舞台。孙金宝身为一名律师,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从职业角度出发分析案件,认为的姐的行为不符合“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行为有可能侵害了“劫匪”合法权益,“劫匪”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保护,这是对法律的尊重。《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诉讼权利。的姐被抢和“劫匪”被撞一样最终要由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孙金宝说得好:“我们每个人在具有正义感的同时,更要增强法制观念,才能更好地完善法制建设。”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8月27日 文/刘吉涛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