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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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2:16 京华时报 | ||
作者: 冯彦志来源: 人民日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最近在选举区人大代表时出现了4位新闻人物。他们毛遂自荐竞选人大代表,其中一位以非正式候选人身份高票当选。他们的举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种民主选举的自觉实践,表明了人民群众选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产生人大代表候选人有两种形式,简单概括为一种是组织提名的候选人,另一种是选民或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自荐参选人大代表属于后一种情况。因此,公民自荐竞选人大代表,本身就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体现了选民的政治热情,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人大工作将会更加充满活力。过去,有的地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过分地依赖组织上安排候选人,选民对候选者缺少了解,投票难免有盲目性,这不利于民主选举。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就是发动群众选好自己的代言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人大选举工作,为人大工作注入新鲜活力。 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能更好地尊重民意,代表民意。我们应当充分肯定自荐者参选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并鼓励更多的选民加入自荐竞选的行列。摘编自《人民日报》8月27日文/冯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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