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行重点工程廉洁准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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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4: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南宁8月27日电(记者甘冰)今后,广西将对进入该行政区域内从事重点工程建设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廉洁准入制度,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列入“黑名单”,1至3年内禁止进入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活动。 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规定:凡从事建设工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没有贿赂行为等不良记录的,准予进入广西 一旦发现有不良记录者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经营承包活动,有关部门将立即撤销其资格,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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