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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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1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27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表决,以151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南非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吉尔吉斯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华福周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宋照肃为十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曹卫洲、王庆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安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由内地人士和香港人士各6人组成,任期5年。在27日的会议上,由副委员长李铁映主持,吴邦国向第二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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