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成“雷池”施工不得擅越 否则将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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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4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明华报道:针对野蛮施工等外力破坏公共电力设施事件频发的现状,省政府近日下文,要求对电力设施划定“雷区”进行保护,任何施工行为都不得擅自跨越,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文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杆塔、拉线基础安全的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闯入发电厂、变电站内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破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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