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律援助条例》五处有变 没钱者打官司将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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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49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揭晓芳通讯员王继明报道:首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全国性专门法规《法律援助条例》(简称“条例”)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武汉市司法局召开会议,部署调整相关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于1999年底开始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共作出了5处改变,没钱者打官司将更方便。见义勇为者首次成为受援对象,是此次最引人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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