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全面推行所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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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7:01 湖北日报 | ||
王邦柱 劳动教养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近年来,我省劳教系统坚持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通过兴办劳 所务公开,是指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对劳动教养人员实施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的执行依据、程序、相关规定和执法结果,向劳动教养人员、家属和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国劳教系统全面推行所务公开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劳教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其内容涉及劳动教养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15个方面,涵盖劳教人员收容、减期、所外就医、所外执行、解除劳动教养等各个执法环节。 所务公开,是劳教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所务公开,有利于调动劳动教养人员接受教育挽救和转化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对劳教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提高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和执法腐败,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来信、参观、面谈等多种形式,向省劳教局和各劳教所咨询、投诉、举报,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全省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不负重托,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作者为省劳教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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