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阳光”下经营城市土地 三槌拍得336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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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7:26 黑龙江日报 | ||
陈伟 特约记者 贺东旭 记者 夏保国 本报讯“当”的一声,拍卖师一槌定音,富锦市不久前拍卖一宗黄金地段土地使用权,以1830万元的价格成交。这是该市首次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三宗土地共拍得3360万元,是该市前10年地产收益的3倍。 作为一笔巨大的财富,城市经营性土地历来为人眼热,个别人从中搞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攫取了巨额地价差额。富锦去年被国务院确定为黑龙江地方性中心城市,今年便大力推行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初衷是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以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盘活有形土地市场,最大化地创造土地效益,而且在第一环节抑制权力进入市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富锦将三宗地处商业黄金地段土地向社会公布,总面积近4万平方米,面向市内外建筑开发商招标,竞标前则分别对前来竞标企业收取780万元抵押金,防止中标后弃标。同时,该市组成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等为责任部门的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建立起一道预防腐败的防火墙。 通过此次经营土地、经营城市,该市吸引资金8600万元,全市拓宽改造道路10条,新建住宅面积5.3万平方米,新增就业岗位1500多个。 据悉,富锦市目前已经明确规定: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今后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它供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的,也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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