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低保户子女小学初中免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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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7:4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四海)西安市政府继续加大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的工作力度,市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对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段入学免收杂费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凡西安市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西安市公办(含企事业单位办学)小学、初中各年级入学,一律免收每学期的杂费;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凡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到所在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可持户口本、家长残疾人证和《保障金领取证》办理免收杂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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