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退学 这样退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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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赖波)新学期即将开学,如果学生或家长对学校或专业不满意,要求退学,所收的学费该退吗?该怎么退?昨日,省物价局明确了我省高等学校的退学退费办法。 省物价局规定,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在入学后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凡民办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故确实不能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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