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大亨遗产难“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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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马天帅)打造新兴中品牌商业广场的房产大亨官林德死后,围绕其遗产分割的官司,在起诉至法院近1年时间里,可谓历经曲折。法院昨天进行了“实质意义”上的开庭审理,原告在起诉书中罗列了官林德的数笔遗产,遭遇举证难题。 庭审焦点:原告罗列“遗产”受被告质疑 昨日参加诉讼的有官林德8岁的儿子及其法定代理人邱沛,被告则是官林德的父亲、弟弟官林富及官林德生前女友银朗及母亲。原告起诉书中罗列的官林德遗产共有10项,除一套铺面因其房产证上明确载明为“官林德”而没有受到被告的质疑外,其余的“遗产”都遭到了质疑。 1994年与官林德离婚后,官的财产到底有多少,邱沛也不是很清楚。对于起诉书罗列的“遗产”,比如玉林小区的房产,就因为邱沛手中只有一份购房协议,因而被告认为不能凭此就认定该房产在官林德名下。而对于官林德在《约定》中提及的财产,被告们均表示,这些都是官林德在生前已经处理的,不能算作遗产。 辩论热点:《约定》是否算遗嘱双方分歧大 官林德的财产中最大份额是公司的股权,而对于股权,官林德生前作出了《关于股权无偿转让及有关问题的约定》。 原告方除对《约定》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外,同时表示,该《约定》不能算作遗嘱,应视为无效。各位被告则因其自身利益不同,而对《约定》也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赠与性质,有的认为是遗嘱性质。在《约定》中,官林德要求官林富以后转让一半股权给他儿子。如果《约定》被法庭采信,如何确保其正常履行则是最大的难题。邱沛的律师张雪梅向法庭建议,要么对现有资产进行清理,要么让孩子的母亲以公司监事的身份监督公司的运作。 邱沛:独自抚养孩子我有难处 邱沛向记者表示,在与官林德离婚时,对方仅给了她几万块钱,让她一人独自抚养孩子,并没有房子。1995年,她起诉至法院,要求官林德支付孩子抚养费,经法院判决,官每月支付200元的抚养费并承担一半的医疗、教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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