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重视保障拆迁户权益 推行5项制度加强拆迁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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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20 新华网 | ||
上海市政府今天召开会议,全面推行拆迁工作五项制度,以期通过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加大对拆迁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拆迁行为和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和监管制度这五项上海市拆迁工作新制度,于7月中旬起分别在卢湾区的“113”地块和黄浦区的露香园路地块进行了试点。上 上海市还将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包括: 归并整合拆迁公司。全市现有的138家拆迁单位,将力争在年内完成归并整合。前一阶段,浦东、卢湾和徐汇三个区已经开展了试点,目前,浦东的拆迁单位由原来的18家整合到8家。 重视困难户的动迁安置。对于一部分住房面积小、实际居住人口多、它处无房的特殊困难户,上海市正在完善有关政策,并确定异地房屋安置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严格控制拆迁总量。根据前几年中心城区房屋拆迁量较大、目前适合购买的动迁房源较少的情况,上海市已经明确,今年核发房屋拆迁许可总量将控制在10万户以内,实际动迁居民控制在8万户以内,分别比去年下降20%。 加快中低价商品住房建设。年内,要确保去年开工的100万平方米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全面竣工,并确保全部落实到重大工程项目的动迁居民手中。在此基础上,市区还将联手再新开300万平方米中低价“四高”商品房。(记者/励漪)(来源:人民网-华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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