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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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33 大连日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为确保国务院公布取消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取消与国务院公布取消的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苏蒙朝探亲邀请书工本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匕首佩带证工本费、特种刀具购买证工本费;教育部门收取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逐项落实上述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清理取消本地区出台的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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