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打工者老板才发现——“她带走了我的商业机密”8月20日,锦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一起扣发工资投诉,这起投诉牵扯出锦州市第一起保密协议纠纷。起因:老板扣了打工者工钱张女士是个下岗女工,一年前经朋友介绍,到锦州市一家小有名气的饺子馆打工,因为是熟人介绍过来的,饭店的李老板给她安排了和饺子馅儿的活。李老板说:“这活儿交给你我放心,20多种配料要牢记在心,而且秘方绝不能对别人透露。”现在,张女士和饺子馅儿的本事已经手到擒来了。8月中旬的一天,一位食客点了海鲜馅儿的饺子,因为张女士和馅
儿晚了点儿,李老板责备了她,张女士不服气就顶撞了几句,最后李老板生气扔下一句话:“你明天不用来了。”8月20日,锦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张女士的投诉:“饭店扣了我300元工资,500元抵押金,还没签合同。”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李老板,但张女士提出一个条件:拒绝和老板见面,因此,工作人员将两人隔离开了。李老板来了之后,和张女士的叙述基本相同,谈到扣发工资,李老板一脸苦相:“我不是不给她钱,我给她双倍的钱都行,我只有一个条件,跟她签个保密协议。可是我给她打电话她不接,让原来介绍她来的熟人联系她也不行,她故意躲着我。我这个和馅儿的配方是买来的,从北京总店花了20万啊!现在她都学会了,如果她在我对面开店或者把和馅儿秘方高价卖出去,那我的饭店可就惨了。”至此,这件投诉就这样搁浅了,双方处于僵持阶段,而饭店的李老板整天提心吊胆……劳动局:应提前签订保密协议锦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柴占臣书记告诉记者:“《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饭店、婚纱影楼、超市、电脑公司任何涉及到商业机密的用人单位都提前和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即确立劳动关系时签订。这起事件中,如果李老板当初和张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附加类似:‘秘方交你去做,你只能在饭店使用,如果离开饭店,不许用此开店,也不可外传,否则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费用’的字样就没问题了。”法院:人们保密意识不强与此同时,记者从锦州市公证处办公室了解到,劳动合同及保密条款只要内容合法、形式合法,不经过公证也有效,到目前为止,公证处没有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求对保密条款进行公证。8月25日,记者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目前,中级法院没有接到任何一起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这名法官介绍,现在涉及到商业秘密的纠纷不多见,这主要是因为公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去饭店吃饭的时候,细心的食客会发现个别饭店与另一家饭店的菜单一模一样,但两家饭店却相安无事。律师:泄密是侵权行为
就张女士和李老板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沈阳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说,如果张女士卖出秘方或自己另外开店,则触犯了法律,属于侵权行为,虽然没签保密条款,但李老板可以通过食品卫生部门进行检验鉴定,即使张女士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几味配料,改头换面之后推出这种馅儿的口味儿,但由于主要成分没变化,还是不能逃过法眼的。谷智红 主任记者 孙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