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昨宣布——限制令暂不实行 拍照费暂停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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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昨天下午,南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备受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关注的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南阳市区的《通告》因没有法律依据而暂不实行,而市民反映强烈的“移动电子警察”拍照费问题,因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等原因,也暂停收取。 8月上旬,本报分别以《凭啥剥夺外地摩托进城权?》和《“移动电子警察”引发质疑》为题报道了南阳市公安局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城和“移动电子警察”收取拍照费的问题,在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万保平对市民关心的上述两个问题通报了市公安局的处理意见。他说,市公安局对此十分重视,经研究认为,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城《通告》的制定和发布不符合法律程序,有关条款没有法律依据。“移动电子警察”所收的100元拍照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且票据也不符合有关规定。为此,市公安局决定,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市区的《通告》暂不实行,“移动电子警察”拍照费也暂停收取。(记者郭启朝)大河报2003-08-28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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