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水表起争执携子女打邻居老太伤人判赔八百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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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48 南方都市报 | ||
左邻右里 本报讯(记者王秦 通讯员芳法)为抄水表,同住一栋楼的两户邻居大打出手,李阿婆还为此生平头一回站在了被告席上。芳村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李阿婆必须赔偿邻居阿霞(化名)882元的损失。 李阿婆与丈夫都已年近七旬,住在芳村的一栋旧楼里,与邻居共同使用一个总水表。去年12月18日,轮到李阿婆的丈夫抄水表,结果发现邻居邓某新装的水表与原水表度数有偏差,担心自己分摊多了水费,便与之发生争执。李阿婆夫妇后来要求同住一楼的阿霞夫妇证明邓某的水表有偏差,但阿霞以其和邓某是妯娌关系为由予以拒绝。3天后的晚上,李阿婆的丈夫又与邓某争吵,阿霞便帮腔了几句。阿霞说,她没有想到李阿婆怀恨在心,带着子女冲进自己的住处将其殴打致伤,阿霞随后报警。此后派出所3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李阿婆均拒绝出席。无奈之下,阿霞向芳村区法院起诉李阿婆。 平生第一次上法庭的李阿婆表示,自己的丈夫当时是找旁边的阿霞夫妇劝解,但阿霞不仅予以拒绝,还在一旁风言风语。事后阿霞还经常辱骂他们老两口。3天后,阿霞又在门口说三道四,李阿婆“好言相劝”,对方却用扫帚作势欲打,李阿婆的女儿才前来与其争执。争执过程中阿霞可能是自伤,与自己并无关系。 芳村区法院调取了派出所所作的治安调解书等材料,证实李阿婆和其子女确实与阿霞发生打斗,并造成阿霞受伤,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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