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月内仅28人获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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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8:53 南方都市报 | ||
广州1月内仅28人获救助 8月1日以来市救助管理站接待求助者801人,符合救助条件者却不多 本报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于8月1日开始实施,至26日,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共计接待求助801人,其中符 单人床取代水泥地床 昨日上午,广州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汇报时建议,临时救济应与救助分开管理,分别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此,有市人大代表则认为,目前最主要的是严格贯彻国务院的救助办法,救助工作还处在摸索阶段,制定新的地方规定还为时过早。 8月1日,广州市在原“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罗岗分站”挂牌“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在原“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挂牌“广州市救助管理站接待咨询点”,全面启动救助和临时救济工作。 昨天,记者在位于罗岗的广州市救助管理站看到原来带有监管场所痕迹的铁栅门、铁窗,换成了居家式的不锈钢门、窗。变化很大的是房间里放了单人床,现在被救助的人,不会再睡水泥地床了。据介绍,救助站每个居室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漱间,且每间入住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人均面积达4平方米,大大改善了救助人员的受助生活环境。 有些孩子无家长认领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现在有20多个小孩接受救助,最小的4岁,最大的14岁,一个孩子就有一个故事,有的是离家出走的,有的被骗到广州,有的是被遗弃在广州。 对这些孩子的救助也给救助站带来了一些困惑。按规定,被救助人员受救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救助站会尽量通知父母来认领,但是现在有几位儿童的父母联系上了,却不来领,有的说家里太穷,有的说最近太忙。而按有关规定,被救助儿童只有联系不到家人来接的,救助站才能按程序将其送到儿童福利院代养。 市救助站改造月底竣工 据统计,8月1日至26日,到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咨询接待点)求助,属于救助、临时救济对象的共691人。其中,符合救助条件,予以救助的28人;属于临时救济对象的663人,基本构成为:财物被盗129人,财物被骗152人,财物被抢79人,财物丢失37人,无钱返乡69人,生活无着79人,务工不着26人,探亲不遇10人,其他82人。据介绍,广州市救助管理站的改造工程将于本月底竣工。 救助工作遭遇四大难题 本报讯在广州市救助管理站接受过救助、救济的近700人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只有28人,广州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汇报了目前救助工作中遇到的4个方面的问题。 1 有误解 社会各界对救助管理工作理解有偏差。按规定,求助人员只有符合《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才能由救助管理站临时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但社会上对“救助”理解较为广泛化,认为救助站是对一切有困难群众的救助,因而将大量不属于救助范围的人错误地指引、告知或护送到救助站。 2 甄别难 救助站没有相应的调查职权,仅通过询问方式,很难核实来站求助人员所答情况的真伪。由于甄别、核实存在困难,给救助站开展工作带来了诸多障碍。如《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受助人员自愿离开救助站,不得限制,而未成年人离开救助站,须经救助站同意。但是受助人员经常有虚报年龄的情况,对看似成年实为儿童的人员如果虚报为成年人,且因此出站后不返乡,父母找上门时,救助站又会被追究不作为的法律后果。 3 救助难 对患有严重疾病和重伤人员的救助难。因社会上对救助工作还存在片面理解,有些单位、群众把许多不属救助对象的患有严重疾病和重伤人员引导、护送到救助站求助。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此类人员不属于救助对象。此类人员来站求助的目的是要政府出钱帮其治病,不治病便赖在救助站门口不走。 4 处理难 甄别核实难,为求助人员的处理也带来了一些突出的困难。1、春运期间会因求助人员激增而出现处理难。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和目前求助人员的成分构成,可以预测春运期间,将会有大量务工不着,财物被偷、被抢的人员到救助站求助,此类人员因返乡心切,需及时处理。但同时,因春运票务紧张,将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 2、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的处理难。一是这类人员的联系难。二是此类人员多为受家庭遗弃的人员,就算能联系得上的,家属或亲戚大都不愿到救助站接回,而以家中经济困难,无力接回为由推脱。 救助VS临时救济 救助 施救对象 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或者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依照《救助管理办法》予以救助。 施救措施 对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提供五项救助: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需要返乡而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临时救济 施救对象 对一些因财物被偷、被抢、被骗,务工不着,探亲不遇等原因而生活困难,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或者五保供养,并没有流浪乞讨度日的,到救助站求助,予以临时救济。 施救措施 1、提供食宿;2、帮助联系亲友,让其亲友接回或寄路费让其自行;3、经过一段时间(8天),确无亲友接回或寄钱来的,由救助管理站统一购票,并派车将人送火车站让其自行乘车返乡。凡自行乘车返乡的,还按途中天数统一发给食品,但不发给现金。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艳 通讯员 穗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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