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民办教育理直气壮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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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1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陆少平 本报讯多年来,作为公办教育补充的民办教育终于等来了自己的“说法”。9月1日,首次以国家法律对民办教育做出规定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在我省正式实施,届时,与之配套的我省实施细则《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也将出台。这是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了解,我省即将出台的《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将有7个方面的崭新内容:确定民办教育的法定地位,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民办教育做出规定;确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界定民办学校投入的各种资产,任何组织不得侵占;民办教育在经费资助、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首次提出对民办教育投资者予以回报,回避不以赢利为目的教学宗旨;公益性民办校、投资型民办学校与国际接轨和对办学者、政府行为的双向规范等。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学院院长徐兰许说,民办校早就期盼《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徐兰许说,目前民办学校在诸多方面与公办学校存在着不平等,盼望《意见》的出台,能够为民办教育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据悉,我省还将对民办校教师的地位、评优、晋级、学校报批手续及纳税等等做细则性规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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