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齐玉香判了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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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3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记者王健摄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被告人齐玉香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使周围村庄一度陷入恐慌。昨天,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和抢夺罪三罪并罚,对齐玉香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千元。 2002年8月,被告人齐玉香酒后骑自行车窜至本市北辰区一小公路上。见被害女青年独自一人,齐玉香遂生歹念,故意将被害人撞倒在地,采取掐被害人颈部、拽头发等手段,将被害人拖至路边的沟里。接着,齐玉香暴力殴打被害人并以语言相威胁,强行将被害人奸污。在抢得被害人人民币2.5元后,齐玉香逃离现场。 2003年3月,被告人齐玉香尾随女青年,并将被害人打倒在地,用手套堵住她的鼻子和嘴,并用语言相威胁,欲行不轨。因被害人反抗未能得逞。抢得被害人金锚拍手表一块,铂金戒指一枚后逃离现场。 2003年 3月 21日16时许,被告人齐玉香酒后乘一被害少女不备,将其手中的手提袋夺走。其包内有永华牌复读机一个,IC电话卡及月票各一个及现金19元。齐在逃跑过程中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玉香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和抢夺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篇头> <刊名>每日新报 <日期>2003/8/28 <版次>22 <栏目>天津新闻 <标题> 说法热线明日开通 <副标题> 物业管理法律纠纷专题 <作者>王京涛田秀丽 <正文>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通讯员田秀丽】《物业管理条例》即将于9月1日施行。制定该条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并依法运用条例,解决生活中的有关纠纷,新报与市律师协会联手协办的“说法热线”,将于明日上午9点至11点开通28202004“物业纠纷热线”。此次,为读者进行解答服务的是由律师协会推荐的金聚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永成律师。届时,198呼说法热线也将继续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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