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被判赔偿3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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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3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王玉茹】被告母子在为47岁的妇女梁某某打针时,致梁某某高位截瘫。该医疗过程被天津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定为存在严重医疗差错。经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学鉴定中心鉴定,梁某某的伤残程度已构成1级伤残。近日,本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母子赔偿梁某某各项费用31万余元。 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诊所就医,因被告的检查治疗方法不当,造成高位截瘫,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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