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考核老板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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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36 新华网 | ||
山东省政府近日公布了山东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记者昨天从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以2002年全省全部企业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10608元)为基数,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货币工资增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4%。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2003年一个日历年度。 根据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类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 同时,各级政府要将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企业经营者的重要依据,企业年度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也不得增长。(文/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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