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禁食野生动物法规诞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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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42 现代快报 | ||
据《深圳商报》报道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26日下午在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使得我国首部禁止食用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在深圳诞生。 规定中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主要是:(一)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 对违反规定食用野生动物者,由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食用者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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