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民间组织被撤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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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0:03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未征得相关部门许可便任意挂起某协会的牌子,属营利性民间组织机构却不履行纳税义务,这样的民间组织将被予以关闭整顿甚至撤消登记的处罚。昨日(27日),市民政局公布了本市14家撤消登记的民间组织名单。 民间组织是指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据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今年3月至7月本市 这14家撤消登记的民间组织是:长沙市二轻协会、长沙市一轻工业学会、长沙市一轻企业管理协会、长沙市个体劳动者协会、长沙市城区中小企业联合会、长沙市私营企业协会、长沙市冶金机械工业局职工教育工作研究会、长沙市一轻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长沙市房地产置换担保有限公司职工技术协会、长沙市气功协会、长沙市摩托车行业商会、长沙市饲料行业协会、长沙市资产评估协会、长沙市东风职业培训中心。王洁黄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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