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处置建筑垃圾需审批 新规定9月1日起施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5:4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自9月1日起,我市将施行建筑垃圾审批管理新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根据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准运手续,必须由建筑单位办理,任何施工或运输单位申请的,不予办理。凡需外运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须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施工图纸以及拆迁建筑物红线示意图等,提前7日到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报处置计划,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勘测。建设单位或个人再按实地勘测数量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