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三次讲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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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5:4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下午,烟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三次法制讲座。本次讲座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讲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风刚、王德元、刘洪元、仇善强、蒋淑珍、潘光旭和秘书长等听取了讲座。 邹川宁分别从司法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司法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及其特点以及几种具体的司法诉讼制度和中国的三大专业审判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讲授。 完听讲座后,大家一致表示,严格执行各项司法制度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律己,带头执法、守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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