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文件难倒工商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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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5:56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这几天,长丰县许多基层工商所的所长们都在喊“头痛”:一份将其职工收入与收费数“捆绑”的红头文件尽管在口头上被收回了,但县工商局的领导们仍多次在会上强调:“文件的精神要坚决落实!” 据该县许多工商所长反映,今年5月10日,县工商局以“加强财务管理、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增收节支”的名义,出台了一份《2003年度财务管理和经费包干有关规定》的红头文 让这些所长们颇感难办的是,这份红头文件指出,完成收费基数是保障全局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发放和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各所务必完成。对于收费基数没有完成的所,将对该所所长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县局年终以收费预算数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标准。这份今年5月出台的红头文件,要求各所“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红头文件的出台,给很多基层工商所平添了巨大压力。许多工商所长纷纷向本报反映:这样的红头文件,不是逼着我们乱收费吗? 7月3日,本报披露了淮南市大通工商所以红头文件下达罚款任务一事后,次日,县局立即召开所长会议,口头收回了这份已下发到各工商所的文件,但强调文件上的各项规定仍应“坚决执行”。近一段时间,县工商局的领导们仍分片开会,不断重申文件的规定,“不完成收费基数,就不能给你们基本工资和公用经费”! 如此红头文件精神,真是难倒了各工商所的所长们。据悉,早在去年9月,国家工商局就下发过有关通知,明确将“完成罚款任务与单位的奖惩和个人的工资、奖金、任用挂钩”这一做法定为“三乱”,认为这一做法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省工商局财务处的工作人员也明确答复记者,将职工基本工资与收费捆绑在一起“非常不妥当”。 那么,到底是该按县里的红头文件精神办,还是该按照国家和省工商局的规定办,长丰县各工商所的所长们一时没了主意。(本报记者朱晓凯章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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