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事故原因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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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1:29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凤宇)2002年8月27日,西固区发生毒气泄漏事件,造成50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2003年8月28日,记者跟随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对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进行了采访,了解到了8·27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处理措施。 2002年8月27日下午17时左右,兰州石化公司动力厂污水处理车间门前、兰州市西固区环行东路东西方向约1公里的范围内发现不明有毒气体,导致沿线过往的15辆机动车的驾乘 据了解,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与兰州军区防化部队、兰州市环保局的同志展开调查。通过对事故现场、车辆、遗留物进行认真的排查,并走访了周围的群众,初步确定了毒源和毒气种类,排除了外来人员、外来车辆撒播、泄漏及人为破坏的可能性。其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省内有关专家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围绕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掉查取证,按生产事故程序依法对有毒气体的产生和来源展开了调查。通过实地勘察和全面排查,并通过分析和理论计算,最后查清了事故原因:8月27日15时许,中油兰州石化公司老烷基化装置容-7卧式储罐中的酸性废油排入含硫污水管线,酸性废油中的硫酸和管线中的硫化物发生反应,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当管道空间内的硫化氢气体积聚到一定数量后从检查井口溢出,导致事故的发生。 目前,事故的调查处理已告结束,并批复结案。相关责任人已得到处理,兰州石化公司有9人受到了行政处分:车间主任被开除公职留厂察看;车间安全员、管理工程师受到行政降职的处分;炼油厂厂长受到警告处分,炼油厂副厂长受到记过处分;生产运行处处长和管理工程师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兰州石化公司总经理周国勋受到警告处分,分管副总经理受到记过处分。 据了解,目前善后工作已得到妥善处理。相关链接 事故经过:老烷基化装置已经报废近4年时间,在做拆除准备工作时,车间检查反应物沉降罐内约剩30吨反应产物,由于装置停工报废时间较长,抽出泵相连管线已拆除,所以无法进行正常的回抽处理。2002年8月27日15时左右,烷基化车间主任带领技术员和安全员等3人处理反应物沉降罐内的反应产物,由于泵不上量,从罐顶人孔处抽不上油。3人商量从底部抽油,决定检查罐底部放空管线是否畅通。由于装置已闲置4年,原回收系统管线和设备已腐蚀或拆除,地下风压送罐已经腐蚀,所以无法按原流程把罐内部分废酸液送出装置,并拉运到工业渣场进行填埋(按照兰州石化公司的有关规定,废酸液不允许排到含硫污水系统,而应送出装置综合利用或拉运到工业渣场进行填埋)。因此决定从反应物沉降罐底部抽出线试通管线。由于原压送流程已经无法使用,在试通管线的过程中利用原地下废酸风压罐的集合槽顶部空气排空线将部分废酸液直接压入污水井,此污水井和含硫污水系统干线相通,导致废酸液汇入含硫污水系统干线。试通管线时间总共为15分钟左右。 事故原因:专家组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基本认定造成本次事故的有毒气体是硫化氢,事故原因是由于老烷基化装置通过气体放空管线向含硫污水系统排放高浓度含酸废油,与污水中的硫化钠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硫化氢通过污水观察井和污水处理场内硫化氢吸收塔排到空气中,沿地面扩散到公路上时浓度较高,造成过往汽车内的人员和路上行人的中毒、死亡。 事故分析:事故当天,老烷基化装置往含硫污水系统排放了废酸油,经过事故调查组核实,此次反应物沉降罐外排废酸液0。6至0。9立方米,经过计算,排入污水系统的硫酸约为66至100公斤进入含硫污水管道,与污水中的硫化物反应生成硫化氢气体23至35公斤。较大量的硫化氢产生以后,污水的瞬间排放会压缩管道内的空气并会推动管道内的气体从地下管道进入地面环境。事故发生时,由于有废酸的排入,含硫污水和硫酸反应产生大量的硫化氢,并大量集聚,并在压力的作用下外排,大部分沉降到地面积聚,并向无遮挡的南面道路扩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