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罚款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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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1:51 北京娱乐信报 |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9月1日起实施 信报讯(记者郑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将处以10万元以内的罚款。 据介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期间招收学生的责令停止招生,除退还费用外,并处以10万元以内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许可证的,除取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外,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