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呼中国法院首个反“三同”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9:47 都市消费晨报 | |
本报记者 袁因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宣布,即日起中院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异地出差办案时,不再与当事人同行同吃同住。 我们为中国法院推行第一个解决“三同”问题的规定欢呼。 全国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三同”现象,完全不同于新疆流行的干部下基层与群众同 遏制司法腐败,有很多种途径,除了惩治犯罪外,中国各地前前后后出来过很多办法,讲求从制度上根除,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乌鲁木齐中院推行的“三不同”从细处着手,来得具体,来得实在,来得好查,更容易衡量实际效果,我们希望它得到切实的落实,在乌鲁木齐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办案慢和执行难是中国司法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要求改进的呼声极高,我们欣喜地看到,乌鲁木齐中院在民主与法制进程中走出了令人激动的一步,愿这个规定在全国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也希望它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富有震撼力的一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