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物价部门公布16种教育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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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9:59 新华网 | |
28日,四川省、市物价部门向社会公布了16种教育违规行为。 16种教育违规行为:1、学校未设立教育收费公示栏、牌;2、公示的内容、形式及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等不符合规定;3、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外收取其它费用;4、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5、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重复收费;6、未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而擅自收费;7、高中招生中违反“三限”政策规定,超标准或扩大范围收 同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物价部门强调,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而变相提高收费;不得借民办二级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将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核定学费标准,禁止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记者/尹婷婷郭雪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