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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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0: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为保证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9个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市属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严禁擅自增设机构,严禁突破编制增加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通知要求,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加强对资产和帐户的管理。 通知强调,禁止借机构改革之机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装修个人住房,禁止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滥发奖金、补贴、有价证券和纪念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加强文件、档案的管理。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和档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京纪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