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项车管新措施9月起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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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0: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本市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中涉及交通管理的17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9月1日起,有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方面的9项新措施将如期推出。 学车年龄上限由60岁放宽到70岁。据车管所所长李长征介绍,9月1日起,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员申请驾驶证和超过70周岁申请审验和换证的,需要在市卫生局确定的19家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后才正式受理。 增加准驾车型代号为“Z”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申请条件与小型汽车准驾车型一致。允许左下肢残疾人员考领“Z”本儿,申请者需要先到19家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合格且其他驾驶条件符合现行规定的,予以受理报考申请。 对新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非运营载客汽车,检验有效期由一年延长到两年。对已经上牌的车仍按行驶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参加检验,对注册登记不足6年的小型、微型非运营载客汽车,按公安部新措施签注两年。 从9月1日起,调整机动车选号系统,为车主提供两次选号机会,两次选择的号码同时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车主选择其中之一后,未被选中的号码自动退回系统主库再供选择。 9项便民措施还包括军人可申请考地方驾驶证、外地人员申请本市驾驶证无须发函查询、海关进口的新车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外地车转本市登记不规范的不再退档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