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即日起开展“缉爆专项行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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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1:01 新华网 | |||||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制造、买卖烟花爆竹、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烟花爆竹、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多发,爆炸案件、爆炸事故频发、爆破作业量大且管理混乱,烟花爆竹生产区和非法家庭作坊比较集中的地区;重点整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直供企业,爆破烟花爆竹生产区和非法家庭作坊比较集中的地区;重点整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直供企业,爆破公司和水电站、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工地,农村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三小”企业,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储存仓库及地下作坊严重地区和部位。要重点检查涉爆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仓储设施、储存数量、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省公安厅已确定包括闽侯在内的26个县(市、区)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将实行重点跟踪督导。 另外,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认真汲取闽侯“8·26”爆炸事件暴露出来的不法业主向居民区等人员聚集点转移藏匿烟花爆竹物品的危险动向,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予以坚决及时打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文/赵肃岐 张镒琛 张杰 黄金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