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全面实施《禁酒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2:47 新华网 | |
从现在起,若遇到醉醺醺的工商人员执法,您可以先举报他酒后执行公务。28日,洛阳市工商局以“1号令”形式,向全市3000余名工商人员发出《禁酒令》,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禁酒令》规定,全市工商系统任何人员工作日内不得饮酒。违者除给予罚款及相应的纪律处分外,一律待岗,并到特殊培训班学习,合格后再上岗。 《禁酒令》强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文明执法,注重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严禁着工商制服到营业性饭店、酒店饮酒,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严禁接受企业、商户宴请,违者罚款100元,同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严禁酒后滋事或酒后执行公务,违者给予记过或行政降级处分。 洛阳市工商局局长和剑光说,为了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提高洛阳市工商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该局已经成立了督察队。督察队将采取明察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违反《禁酒令》的人员,并对其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 和剑光表示,欢迎群众积极监督工商人员的执法活动,勇敢举报违反《禁酒令》的行为。举报电话:3196208、3196209。(文/刘居彬贾长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