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推出35项户籍出入境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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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3:32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8月29日讯 (记者/卢建宁)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迁移户口可以选择,进一步放宽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申请范围,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选取,优化对大型投资项目的消防服务……自治区公安厅于8月28日推出了35项便民措施,涉及户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方面,每一条都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 据了解,这次推出的便民措施是在公安部8月7日颁布的30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制定的 一、在户籍管理方面,自今年8月7日起,凡考取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继续执行婴儿出生随父母落户自愿政策,简化落户手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除外)。此外,还有为西部建设人才流动提供便利等一系列措施。 二、在交通管理方面,除警用专段号牌外,所有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选取,允许自选2次,杜绝暗箱操作,不收选号费;申请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最大年龄由60岁放宽到70岁;凡海关进口的车辆和通过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审查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并不收取上线检测费用,等等。 三、在出入境管理方面,到2005年前实现公民可凭身份证、户口簿申领护照;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城市,除另有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公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免交工作单位或者派出所的书面意见;从今年9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申请范围,由原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扩大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香港或者澳门企业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工作的内地居民;公安机关办理在我区院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签证,根据其在华的留学期限一次性为其办理居留签证。 四、在消防管理方面,凡经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以及国外、区外及港澳台地区等来桂投资工程,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提前介入,主动提供项目设计防火技术咨询,及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缩短消防监督审核验收时限;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等等。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决定从9月1日起开通总队长热线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接听服务,随时接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通民警的投诉和举报,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建议,联系电话:0771-5706599。 责编:蒋秋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卢建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