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舆论纷纷谴责称刘慧卿作为不可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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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3:45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8月29日电 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近日在台湾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后,香港各界人士纷纷加以谴责。有议员要求警方调查刘慧卿涉嫌发假誓问题,法律界也对刘的言论加以批评。 刘慧卿身为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曾宣誓拥护《基本法》,但她赴台参与“台独”活动,公开说“‘台统’或‘台独’由人民自行决定”。这些鼓吹“台独”的言论,引起香港 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昨天指出,刘慧卿发表的“‘台统'或'台独'由人民自行决定”的言论,是不应该的,因为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人在维护国家统一上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她说:“刘慧卿最近发表的一些言论,我不认同。例如她说‘一国两制’是鸟笼,并质疑台湾是否需要鸟笼的说法是夸张了。从某种程度来说,中央政府给香港的自治权比联邦制国家还要多。在联邦制国家中,刑法是统一的,终审法院也只有一个,但香港却有自己独立的终审法院,中央还赋予香港自行立法保障国家安全的权利,由此可见,香港具有高度自治和自由。” 对于刘慧卿在台湾的言论,熟悉《基本法》的梁美芬理性分析说:“即使‘23条’立法通过,从法律角度来看,刘慧卿如果没有具体的勾结‘台独’势力,接受台湾资助在香港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则她的言论并不构成犯罪。不过,仅从言论本身来说,她在政治上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判断、举动。”(陈晓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