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凌晨爬窗进女生宿舍8楼坠下身亡 学校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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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3:56 新华网 | |
南国今报曾经报道的柳州市某职业学校一男生坠楼死亡事件又有续闻:近日一审法院驳回死者父母的诉讼请求,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 3月26日晚上,该校二年级内宿生罗某在宿舍熄灯后,上到7楼女生宿舍拉闸门外与一女生聊天。27日凌晨2时40分左右,罗某想进入拉闸门内,从公寓8楼楼道窗户欲爬进女生宿舍,不慎坠楼身亡。 罗某死后,其父母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应对该事件负主要赔偿责任,于是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共计5万余元。法院通过庭审认定,原告主张被告对学生实施全封闭管理,开学后吃、住均在学校,故已将监护责任转移到被告,原告的主张无法律依据,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罗某在熄灯后,到女生宿舍与他人聊天至凌晨,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其对于从8楼窗户往下爬的危险程度,完全可以预见,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校在该事件中不存在过错。(记者/陈佳嘉)(来源: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