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男子抢了132元劫走出租车 蹲牢十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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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6:52 新华网 | |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出租车抢劫案进行审理,被告人陈国泽(男,辽宁省铁岭市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陈国泽服判,不上诉。 陈国泽与孙伟(另案处理)预谋抢劫出租车后,于2002年10月30日零时许,伪装成乘客租坐叶某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到林旺。 当车开到林旺偏僻处时,坐在车头的陈国泽叫停车,坐在车后的孙伟用事先准备好的胶丝绳勒住叶某的脖子,陈国泽用水果刀顶住叶的咽喉,抢了叶身上的132元。随后,陈、孙两人用胶丝绳把叶的手脚捆绑起来,又用药膏胶布封住叶的嘴。陈国泽驾车到陵水县东城农场附近时,陈、孙把叶某推下车,扔在公路边,凌晨1时,该农场职工发现,连忙报案将其解救。 陈国泽、孙伟连夜驾车开到琼海市,将车卖给魏谢龙(另案处理)。2002年11月25日,公安人员在商品街一巷将陈国泽抓获,然后又先后抓获孙伟和帮助销赃的魏谢龙。破案后,被抢的出租车已返还被害人。经市价格事务所估价,出租车价值人民币8.3万元。(完)(文/罗丕智吴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