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家怎样服刑 央视采访触及“薄弱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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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8:58 新华网 | |
央视深入采访“社区矫正”试点,触及一些“薄弱点” 目前我国有六个省市对罪犯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有五种罪犯适用于社区矫正,包括被判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获得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中央电视台最近深入最早试点的上海,调查了“罪犯在家服刑”的详情。 记者采访了一名最早实行社区矫正的男青年,他曾伤人致死。 记者:你的社区矫正课程有哪些? 男青年:主要是公益劳动,每个月8个小时,比如非典时期,在单位里搞卫生、消毒,或是帮忙搞一些黑板报等,做了多少都有人记录的。此外还有法律讲座、座谈会,不是强制性的,有人会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活动,有时间最好去参加。还有就是思想汇报,每个月一次。 记者:在社区里,是由谁来主要负责对你的矫正呢? 男青年:社区里一个是治保主任,矫正办公室有一个工作人员,另有一个是志愿者。 记者:现在你们可以自由出入社区,还可以上街,而且你们可以有自己的工作,每天去上班,那么,有哪些是你们不可以做的呢? 男青年:如果我们离开本地,主要是指离开上海,就要向矫正办公室的民警请个假,回来以后,告诉他们我什么时候回到了。其它的就和正常人一样。 记者还就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问题,采访了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旭。 记者:社区矫正没强制力,怎保证效果? 陈旭:我们试着拟出一些规定,比如行政或司法方面的奖惩,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会的劳动,或者说有一些见义勇为的举动,我们可以提醒司法机关缩短他的服刑期。 记者:这些奖励和惩罚,由谁来决定呢? 陈旭:应该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人员。 记者:是街道的干部,您不觉得街道干部的这种权力太大了吗? 陈旭:他们对矫正对象的情况最了解。 记者:他们有这么大的权力,又由谁来监督他们呢? 陈旭:这可能是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点,也是今后立法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现在社区矫正,执法部门是公安机关,但工作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者。万一对犯人监管不力,谁来承担风险? 陈旭:应当是公安机关。当然,有关的工作人员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这有待今后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 记者:随着社区矫正制度的试点越来越成熟,会不会社区里的罪犯越来越多? 陈旭:罪犯的总量还是这一些。不会因为社区矫正对象增多,社区居民就感到恐慌。 记者:在社区里进行矫正的服刑人员有很大的自由度,如何体现惩罚的功能呢? 陈旭:刑罚的目的应当是惩罚和教化,两个功能兼有。但是这个自由度必须由法律规定,我觉得今后应做一些这方面的规定。(来源:金羊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