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打开行政体制改革突破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04:5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程刚)“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和贯彻实施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行政许可法组织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出上述表示。 汪永清说,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五大问题:一是政府管得太多,而该政府履行的职责却没有履行好,就是通常讲的政府越位、缺位、错位;二是管理方式落后,重管 “有的地方居然连做保姆都需要审批”,汪永清说,“现在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主解决的问题,就不要通过行政许可法来解决。” 汪永清以此为例,历数了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七大意义:行政许可法通过建立规范的行政许可制度,妥善处理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的关系;行政许可法相对集中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按照这一规定,现行行政审批中近50%的事项都要改;相对集中了行政许可的实施权,一件事涉及几个部门的需要统一办理;通过设专章把有关行政许可的事前和事后两种监督方式统一起来,有利于改进行政管理的方式;通过规定的一系列便民措施,如可以通过信函、电传等间接的方式申请许可,不要求老百姓都要到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进行登记行政许可等,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定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这样一些规定,确保了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确保了行政权力与利益脱钩;行政许可法绝大多数条款都是规范政府的行为,而且非常原则、非常具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