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红包 下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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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05: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省卫生厅着手制定严格制度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召开的行风评议工作会上获悉,省卫生厅已着手制定严格制度,对收受红包、回扣的卫生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违规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通报、警告调离、下课等严肃处理。 据悉,这个即将出台的新规定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和在医疗购销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对违规的正式职工按规定给予处理,临时合同人员给予辞退处理,进修人员和实习人员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 医务人员不准向病人推销药品和其他商品,不准收受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转诊费,违者没收非法所得,作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处分。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礼品,特殊情况下收了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缴单位纠风办,纠风办登记后,一周之内退还当事人。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以收受论处,给予警告或责令停止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暗示索要和公开索要红包的,将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对待红包、回扣问题的投诉。对不认真查处、隐瞒、护短或疏于管理的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提出警告等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记者杨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