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雷锋照片是否亵渎雷锋精神(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05:56 北京青年报 | |||
张婉 版权纠纷圆满解决能否牟利争议未休 今年初,抚顺雷锋纪念馆与香港世纪钱币邮票装帧有限公司联合出版了两本关于雷锋的邮票纪念册,其中未经许可、未付报酬地使用了雷锋生前战友、摄影师张峻拍摄的雷锋照片。为此,张峻欲通过法律手段向抚顺雷锋纪念馆及其合作伙伴讨说法。 后雷锋纪念馆积极应对,经与张峻协商,双方同意用按定价折合人民币6.5万元的纪念册支付张峻的著作权费用。8月28日,双方就此签订了协议书。同时,雷锋纪念馆对张峻向该馆无偿赠送113张复制底片的行为颁发了荣誉证书。而此前两个月,张峻还将其拍摄的200余张雷锋照片进行了版权登记。 但有雷锋照片拍摄者认为,将属于职务行为拍摄的雷锋照片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就是对雷锋精神的亵渎。 雷锋照片是否可以换取经济利益?纠纷虽然解决,争论却未停止。雷锋纪念馆扩建重修张峻无偿赠复制底片 据张峻介绍,2002年初,抚顺雷锋纪念馆扩建重修,由于场地扩大,抚顺雷锋纪念馆向社会大量征集有关雷锋的作品。5月,抚顺雷锋纪念馆馆长张淑芬一行来到鞍山,向张峻征集如雷锋遗物、手迹及相关报道的一些资料。在商谈中,张淑芬馆长向张峻明确提出,纪念馆里展出的雷锋资料不全,希望张峻能提供一些馆里没有的有关雷锋的照片。张峻听后,立即拿出自己珍藏的照片供张淑芬挑选。张淑芬选中了97张照片,想要张峻给翻版。但张峻考虑到翻版照片的效果不好,于是给了张淑芬97张复制底片。 10月,抚顺雷锋纪念馆的张军一行又来到张峻的家中,带着与张淑芬馆长5月来鞍山时一样的目的,张军又挑选了16张有关雷锋的照片。于是张峻老人又赠送抚顺雷锋纪念馆16张复制底片。前后两次,抚顺雷锋纪念馆共从张峻手中获赠了113张有关雷锋的复制底片。 张峻赠送抚顺雷锋纪念馆113张复制底片后,张淑芬馆长在心里感觉有些“过意不去”,遂向张峻提出,要付给张峻成本费。张峻听完马上表示:“我一分钱也不要,只要是宣传雷锋,弘扬雷锋精神,我都是无偿赠送。我还要感谢你们,是你们留住了雷锋,和我一同完成‘留住雷锋工程’。”等待签协议迟迟无下文纪念册未经授权即面世 张峻告诉记者,2002年12月,他受邀到哈尔滨市参加一套雷锋明信片的发行活动。在这次集会上,温州康华实业公司经理胡国存找到了张峻。他声称要搞一套纪念册,希望与张峻筹划一下,选完照片后双方再签订一份协议书,研究稿费等事宜。张峻见胡国存说得既诚恳又认真,话也在情在理,便答应了他的请求。 张峻与胡国存在哈尔滨市互留了联系方式后便分手。在此后的两个月中,按照双方的约定,张峻一直在家中等待胡国存的来访。但最终等来的不是胡国存与其签协议的消息,而是两本上面署有“抚顺雷锋纪念馆与香港世纪钱币邮票装帧有限公司”联合发行的两套邮票专题纪念册。纪念册上注明,“香港世纪钱币邮票装帧有限公司”由胡国存所在的“温州康华实业公司”具体办理征订和邮购业务。 今年2月,张峻的一个朋友看到了这两本纪念册,给张峻打来询问电话,张峻才知道签协议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成品”已经面世。无偿赠送照片被有价利用张峻严正声明并奋起维权 这两套纪念册一套是24K镀金版邮票专题纪念册,单价98元,发行数量为4000册,名称为《弘扬雷锋精神》。另一套是99.9纯银版邮票专题纪念册,单价398元,发行数量是2003册,名称也是《弘扬雷锋精神》。 记者在两套邮票专题纪念册的征订单上看到,征订单的“广告语”非常商业化,且具有很强的收藏诱惑力:“今年3月5日,雷锋纪念活动在辽宁省抚顺雷锋纪念馆隆重举行。……中国邮票总公司特发行个性化邮票一套2枚,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与香港世纪钱币邮票装帧有限公司联合发行了两套邮票专题纪念册奉献给大家……” 张峻说,看到两本纪念册的实物后,他感到很寒心,自己本是为弘扬雷锋精神而将有关雷锋照片的底片无偿复制赠送给抚顺雷锋纪念馆的,没有想到好心却被“利用”了。 张峻?险婧瞬楹笕隙ǎ诙畚?98元的24K镀金版纪念册上,背景照片中有15张是他所拍摄的,3张金箔片中有2张侵犯了他的照片著作权。在定价为398元的99.9纯银版纪念册上,背景照片中有17张采用了他所拍摄的雷锋照片,在15个纯银纪念币中有6个侵犯了他的照片著作权。 张峻说,当通过朋友得知两本纪念册已在今年2月份“上市”后,很是愤怒。他先给胡国存打了几个电话,询问为何没有签订合约纪念册就出来了。而胡国存说:“找业务经理杨某某联系,我告诉过他,让他跟你联系,请你参加纪念册的发行仪式。”可这个杨某某根本就没有与张峻联系过。 电话联系未起作用,张峻于今年2月末给胡国存写了第一封信。信中附了一份合同样式,说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照片等摄影作品的使用方法,并告诫胡国存应该签订合同,不能用照片不打招呼,也不署名,这样做人是言而无信,不诚实。 结果,今年3月18日,胡国存给张峻寄来一封道歉信,并赠给张峻24K镀金版和99.9纯银版纪念册各两套。 3月29日,张峻给胡国存写了第二封信。信中说,“你邮来的纪念册算什么意思,话也不说明白,你以为这4本纪念册就可以算做稿费了?”张峻在此信中严正声明:“如果再这样推脱责任,不明事理,我就要告你!” 后来胡国存与张峻通过信件往来,签订了两种纪念册的代理销售协议书。两人商定,胡国存给张峻邮来定价98元的24K镀金版纪念册400册,定价为398元的99.9纯银版纪念册50册,两人四六分成,“四”归张峻以抵稿费。但4月29日,胡国存仅给张峻邮来定价98元的纪念册100册,定价398元的纪念册20册。因非典原因,这些纪念册一本也没有卖出去。而张峻再想与胡国存联系稿费事宜,对方已不感“兴趣”了。雷锋纪念馆积极善后侵权纠纷得圆满解决 在给胡国存写第一封信前,张峻就打电话给抚顺雷锋纪念馆的张淑芬馆长,向她询问情况,征求意见。 因为与雷锋、甚至雷锋这个名字都有很深的感情,又与雷锋纪念馆的同志有过太多的接触与交往,张峻不愿意走到法庭相见的地步。 没想到张淑芬告诉张峻:“胡国存说征求过你的意见,你同意出版纪念册了。”张峻很生气:“他如果这样执迷不悟,我就要告他,你们纪念馆也要跟着吃‘瓜落’了。”张淑芬当时和张峻商量:“你先通融一下,我们让胡国存给你稿费。” 但此后,张峻的照片版酬却都没有了下文。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公益事业维权团在听取张峻的个人意见,甄别完张峻收集的所有涉嫌侵权的出版物及经过团里律师一致讨论后决定,将这两种纪念册的联合发行单位定为侵权方,打响“张峻版”雷锋照片的侵权第一案。 8月8日,维权团团长刘海波律师及王振伟律师来到张峻家中,同张峻签订了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的授权委托书。此后,维权团律师到抚顺雷锋纪念馆展开调查。 8月28日中午,抚顺雷锋纪念馆党总支书记王伟一行3人再次来到鞍山,与张峻积极和解,双方签署《关于用纪念册支付张峻同志著作权费用的说明》的协议书,王伟与张峻分别在上面签了名。 协议书上注明:雷锋纪念馆与香港世纪钱币邮票装帧有限公司共同发行了两套《弘扬雷锋精神》邮票专题纪念册,由于使用了部分张峻同志拍摄的雷锋照片,经与张峻协商,双方同意用按定价折合人民币6.5万元的纪念册支付张峻的著作权费用。原香港公司胡国存已给张峻98元的纪念册100套,398元的纪念册20套。2003年8月28日,雷锋纪念馆又送给张峻398元的纪念册48套,98元的纪念册288套,两次按定价,共折合人民币约6.5万元。 至此,“张峻版”雷锋照片侵权纠纷圆满解决。 同时,王伟还将一张大红的荣誉证书颁发给张峻,以表谢意。荣誉证书上郑重写明:“张峻同志:感谢您捐献有关雷锋及学雷锋活动复制底片和照片113张,为雷锋纪念馆的建设做出了贡献。” 王伟一再向记者表示,此次张峻老人的维权事件给纪念馆的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每个人都切身感受到了弘扬雷锋精神与维护著作权并不背道而驰。王伟还表示,将在适当的时间邀请张峻赴抚顺雷锋纪念馆,将纪念馆里张峻所拍摄的雷锋及与雷锋有关的照片列个清单,以便吸取此次的教训,谨慎恰当地处理好“张峻版”雷锋照片。张峻对这一说法很满意,当即表示“可以”。经济回报将用于宣传雷锋另已向更多媒体告知侵权 对于支付著作权费的纪念册,张峻早就做好了合理的使用计划。他说:“我的一切出发点都是围绕着弘扬雷锋精神,对于在宣传雷锋精神上做得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我将无偿赠送一部分纪念册,以使更多的人加入到学习雷锋的行列中。” 张峻向记者表示,如果有人愿意收藏这两本纪念册,他会以低价卖出,欢迎市民购买。 当记者询问张峻,如何处理卖纪念册所得的钱时,张峻说:“如果卖出了纪念册,钱会分为两部分进行处理,一半用实际行动支持抚顺雷锋纪念馆的建设,希望雷锋纪念馆越办越好。另一半是投入到自己的‘留住雷锋工程’中,继续宣传‘咱为雷锋落户口,定居神州永不走’的思想。” 最后张峻向记者强调,“社会上有一些人对于我和雷锋纪念馆的侵权纠纷有一定的想法,这也是正常的。在处理这些纪念册的问题上我愿意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对于纪念册的去向,我会详细注明,保证不会私用。” 在采访中张峻告诉记者,在和抚顺雷锋纪念馆协商著作权费的过程中,他陆续向8家出版社和杂志社发出了侵权通知书,通知书上列出了侵权的照片名称及数量。至记者发稿时止,已有5家单位有了回复,告知张峻著作权费正在邮寄中或正准备邮寄。 通过8家单位中有5家单位迅速回复著作权费这件事,张峻说:“侵权纠纷的确是让众多出版商更加懂法,我想,如果弘扬雷锋精神中伴随着经济利益,那么照片的使用就不应是无偿的。” 文/《北方晨报》 摄影/边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