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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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10:12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地税部门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为了扩大地税规模,完善和理顺地方税税制,自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车船使用税的征收形式“变脸”。 据介绍,此次车船使用税调整了车辆分类:将乘人汽车由原来的12座以下、13座至22座、23座至40座、41座以上四类,修改为9座以下、10座至19座、20座以上三类;取消了人货两用车,将载货汽车修改为4吨以上、3吨以下两类;增加了起重机。 其次,提高了税额。具体调整为:9座以上乘人汽车的年税额180元,10至19座乘人汽车为252元,20座以上乘人汽车为312元;4吨以上载货汽车的每吨年税额48元,3吨以下载货汽车的每吨年税额60元;起重机按起重吨位每吨年税额48元。 此外,修改了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将车船使用税每年6月、12月两次征收修订为:纳税人应当于当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申报、缴纳当年的车船使用税;对于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分两次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视情况而定。屈金轶 | |